1、浮充(限制电压,控制电流)使用:浮充电压2.25V ~2.30V/ 单体, 最大电流不得大于0.25C10,EPS蓄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/AH.(25℃)。
2、循环使用(充电即停,放完电即充):充电电压2.4V/ 单体,最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.25C10。
3、温度补偿:化学反应随温度的升高而加速,随温度的降低而变慢。eps蓄电池在5~35℃范围内工作时,无需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,当温度低于5℃或者高于35℃时,为了防止对电池过充或者欠充,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,调整标准浮充时为-3mv/℃/cell ,循环使用时为-4mv/℃/cell(温度以25℃为基准)